各系(分院)及同学们:
为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建立健全有序的学费缴纳制度。在
2011/2012
学年即将结束,新学期即将到来之际。特将在校学生缴纳
2012/2013
年度学费有关事项提前通知如下:
一
、
学费管理原则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二章
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第六条
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的相关义务
的规定,请同学们做好准备,开学时按时缴费,认真履行好自己的义务。
二、
2012/2013
年度学费缴纳时间和方式
1.
所有学生在新学期报到注册日,将所要缴纳的学费按照规定标准足额存入任意一张银行卡中(卡上要有银联二字)
,
在指定的地点刷卡缴纳学费。是走读生的同学缴纳学费的时候需要提供所在系部(分院)出示的走读生协议。请缴费的同学们携带学生证或者考试证,以便在缴费刷卡小票上正确填写姓名,班级以及学号。
2.
办理助学贷款的同学,把所应缴纳的学费扣除助学贷款的剩余部分费用存入任意一张银行卡中(卡上要有银联二字)
,
在新学期报到注册日刷卡缴费。办理助学贷款金额超过应缴纳学费标准的,在开学集中刷卡缴费结束后带上办理助学贷款相关资料到行政楼财务处缴费大厅办理助学贷款窗口办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