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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2-04-26 02:43 浏览次数:

接市人社局通知,现将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12年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皖人社发【2012】18号)文件转发如下,请各系(部)将符合条件的人员相关材料于4月28日前报送院人事处师资科。
 
关于开展2012年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
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国家和省关于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就2012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范围
详见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2年享受国务院和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皖人社发〔201218号),请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ah.hrss.gov.cn公示公告栏目查看文件内容并下载附件。
二、报送材料内容
1、综合报告一份,并注明联系单位、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
2、《专家情况登记表》;
3、《个人信息采集表》;(请从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页的表格下载栏目下载政府特殊津贴个人信息采集工具软件的最新版本,并安装录入个人信息。)
4、《2012年安徽省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选情况一览表》。
《专家情况登记表》、《个人信息采集表》和《2012年安徽省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选情况一览表》应如实填写打印,并附电子文档(其中《专家情况登记表》和《一览表》须加盖县、市、区政府或开发区管委会、市直部门公章,表样可直接从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
三、报送材料时间和地点
请各县(市)、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劳动)局,市直各有关单位于201252日前报送相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1、推荐的享受政府特贴专业技术人才相关材料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处(合肥市政务区政务环路88号)。联系电话:0551-3536513;联系人:高杨。
2、推荐的享受政府特贴高技能人才相关材料按推荐指标(各县、市、开发区、市国资委各推荐1名)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合肥市政务区政务环路88号)。联系电话:05513536350;联系人:赵楠楠。
 
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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